一.墊水排出底油的具體方法是:
1.油罐倒空后,應準確測量底部的儲油(水)并記錄,以確定墊水高度和泵的運行時間。
2.墊水時,應選擇合適的開口(如測量油孔),將帶靜電導出線的軟管延伸至油罐底部。墊水時,流速不宜過大。一般來說,初始流速應控制在1米/秒左右。油水界面形成后,應進行測量,使界面位于出油管道上0.5-1厘米為宜。
3.墊完水后,從罐內取出進水軟管,用輸油管道或臨時敷設軟管將墊好的底油放入回空罐或油水分離罐(池)或油桶中。這里應該嚴格防止頂部。同時,還應通過測量檢查底油是否完全排空。否則,應繼續墊水,直到罐內確認排空底油。
4.確認排空底油30分鐘后,罐內油氣濃度應通過油孔等處進行[wiki]測試[/wiki]并記錄。
二.機械抽吸排出底油的具體方法如下:
1.通過排污閥自流排油,直到油不再排出。
2.卸下進(出)油管道[wiki]閥門[/wiki],切斷與其他輸油管道或油罐的通道,用盲板密封與油罐分離的管道法蘭。
3.將軟管從進出油管道的另一端插入罐底,用手動泵或真空泵(配套電機應為隔爆型,孔口3米以外)抽吸底油,放入回氣罐或油水分離罐(池)或油桶。在此期間,如果確認底油排空30分鐘,則應通過測量孔.排油孔等部位測試并記錄罐內油氣濃度。
4.底油排空后,應使用手動泵或真空泵將罐底存水泵至污水池,嚴禁直接排入下水道。
六.排除油蒸汽
一.排除油氣前應仔細檢查:
1.底油(水)是否已按要求排出。
2.油罐的所有管道系統是否有效斷開(拆卸或添加盲板)。
3.油罐陰極保護系統是否有效拆除。
4.為提高油氣的擴散效果.油氣應盡可能高地排放。
5.在操作過程中,應始終進行機械或良好的自然通風。
6.機械通風排出油氣時,通風量應大于殘油排放量。機械通風應采用正壓通風,不得采用負壓吸風。防爆風機應安裝在上風口。
7.機械通風一般操作程序:
①.打開罐頂上光孔.測量油孔,卸下呼吸閥等。
②.打開油罐下部的人孔,用風管將風機與油罐下部的人孔連接起來。檢查無誤后,啟動風機進行強制機械通風。
③.逆行間歇通風。即每通風4小時,間隔1小時,連續通風24小時以上,每小時通風量應大于油箱容積的10倍以上。油氣濃度達到規定值后,可佩戴相應的呼吸器具,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進入油箱。
二.對于空氣流通良好的油罐,可采用自然通風10天以上。經測試,油氣濃度達到規定值后,可佩戴相應的呼吸器具和保護措施,方可進入罐內.但如需動火,則必須進行機械通風。
1.充水驅除油氣的一般操作程序如下:
①卸下進出油管道閥門。
②接近油罐的一端連接充水管道,應設置閥門控制充水流量,另一端用盲板密封。
③切斷或關閉脹油管閥。
④在罐頂適宜的開口處安裝溢流軟管接頭,溢流管的直徑應大于進水管的直徑。
⑤檢查正確后,啟動泵緩慢充水(初始流量應控制在1米/秒)。當水面超過人口高度時,流量逐漸增加;當罐內水量達到3/4罐容時,流量應逐漸減少;當水面逐漸接近罐體時,應暫停充水,浸泡24小時,啟動風機排除油氣。
⑥然后啟動水泵,慢慢向罐內充水,直至充滿水,使水、油、氣從排水管流向排污池。
三.經過一段時間后,可以停止充水,而不是通過污水管道將污水排入污水池。嚴禁直接排入下水道。
四.當污水排放到液位時,可以拆下充水管,將手動泵的吸入管伸入油罐底部,將罐底的存水泵入污水池。
五.蒸汽管道的管徑和蒸刷時間一般為:
1000米3以下的油罐,管徑50毫米時,為15小時以上。
1000米3以上油罐,管徑75毫米,20小時以上。
3000米以上的油罐,管徑75米,24小時以上。
油罐5000米3以上,管徑75毫米時,為48小時以上。
六.蒸汽壓力不宜過高,一般應控制在0.大約25兆帕斯卡。
1.蒸汽驅除油氣的一般做法:
①先往罐子里放少量水。
②蒸汽管接地良好(蒸汽管一般做成十字形接管,管上鉆小孔均勻),蒸汽管用竹子或木桿伸入油罐的四分之一。
③打開光孔,使油罐有足夠大的蒸汽排放通道。
④將蒸汽管道固定在罐外,然后慢慢進入蒸汽。當罐內溫度升至65時。℃-70℃時間,保持到要求的時間。
⑤用蒸汽吹掃油罐時,要注意防止油罐冷卻時產生真空,損壞設備。
七.氣體檢測
1.氣體檢測范圍應包括甲類.乙類.油品蒸汽的油氣濃度可能存在于丙a類油品儲罐附近35米范圍內。
2.必須使用兩臺以上相同型號和規格的防爆可燃氣體測試儀,并由經過培訓的專人操作。如果兩臺儀器的數據相差很大,應重新調整測試。如果需要火災操作,應增加防爆可燃氣體測爆儀。
3.氣體檢測應沿油罐周圍方向進行,并注意選擇低洼部位和容易聚集油氣的死角。浮頂油罐還應測試浮盤上方的油氣濃度。
4.每次通風前(包括間隙通風后的再通風)和操作人員入罐前應仔細測試油氣濃度,并做好詳細記錄。
5.在操作過程中,應定期測試油氣濃度。正常作業時每八小時不少于兩次,確保油氣濃度在規定范圍內。
6.對于動火分析的油氣濃度測試,應采用可燃氣體測試儀和爆炸測試儀同時測量,并在動火前30分鐘內進行。如果動火中斷超過30分鐘,則必須重新進行動火分析。樣品應保留在動火結束后。
7.測試儀器必須在有效檢定期內使用。
八.入罐作業
1.檢測人員應在進罐前30分鐘進行油氣濃度檢測,確認油氣濃度符合規定的允許值,并做好記錄。清罐作業指揮人員會同安全檢查人員進行現場檢查。
2.安全(監護)人員,進入作業崗位后,作業人員即可進罐作業。
3.操作人員佩戴隔離呼吸器進罐時,一般輪換30分鐘左右。
4.操作人員腰部應系有救生信號繩,繩端留在罐外,以便隨時搶救操作人員。
5.去除污雜物的常用方法:
①人工用專用銅(鋁)鏟(撮)或釘有硬橡膠的木耙,清除罐底和罐壁的污垢和鐵銹.
②用專用蓋鋁桶裝滿污垢和雜物,用適當的方法手動挑運或用手推車搬運。
③將白灰或鋸末撤入罐底后,用銅鏟或竹掃帚清洗。
④當油氣濃度降至爆炸下限的20%以下時,可用高壓水沖洗。
⑤如果油罐需要進行無損檢測或內部防腐,用銅刷進一步清除銹垢,然后用金屬洗滌劑清洗,用棉拖把擦拭干凈。
⑥油罐污雜,作業時應淋水,防止自燃。
九.照明和通訊
1.必須使用防爆照明設備。懸架高度一般不小于2.5米,固定牢固。供電電壓不得超過12伏特,并配備漏電保護器,做到一燈一閘一保護。
2.清洗輕油罐時的照明一般采用防爆手電筒進行局部照明。便攜式行燈的電壓不得超過12伏特。
3.油罐清洗作業應加強聯系,應采用防爆通信設備。